年度宿迁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以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以《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主线,落实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局党委决策部署,固化“一年小灶”制度成果,细化“三年大灶”工作目标,按照“两个不放松”总要求,聚力重点任务,聚焦关键环节,紧盯短板弱项,夯实基层基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危化品领域高质量发展。
“五个持续提升”——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信息化建用水平,持续提升化工园(集中)区风险管控能力,持续提升企业管理团队和从业人员安全能力,持续提升危化品安全监管质效。
“五个持续压降”——持续压降危化品生产公司数,持续压降重大危险源公司数,持续压降高危工艺公司数,持续压降危险工艺公司数,持续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
切实防范化解危化品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持续推动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1.扎实推进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建议的通知》要求,认真履行危化品综合监管职责,统筹推进全市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照《三年实施方案》,全面梳理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制定路线图、时间表,细化工作措施,充分运用“一年小灶”制度成果,创新工作举措,扎实开展“三年大灶”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治理前面,认真落实《工业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督促指导化工企业3月底前全部完成较大以上风险报告工作,全面辨识、评估、报告安全风险,分级分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
2.统筹推动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充分的发挥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联席办统筹督导作用,推进全市18个行业领域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有序开展,指导各地各部门组织动员部署和培训宣贯工作,开展危化品使用大排查、大摸底,督促危化品使用单位建立“一企一档”、完善“两表一单”,形成“一图一表”,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和重要场所、重要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地见成效。
3.持续强化源头风险管控。严格执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制定危化品“禁限控”目录,建立危化品建设项目部门联动审批机制,充分的发挥行政许可源头把关作用,严格落实危化品生产、使用、经营许可证现场核查要求,实现省市县三级现场核查高质量全覆盖,坚决把责任和压力传导至企业和中介机构,切实提升许可证现场核查质量和行政审批网上全流程不见面。研究出台危化品企业法定代表人积分制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督促企业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
4.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制定危化品企业执法检查计划,按照省市县和化工园(集中)区分级分类不重复检查的原则,持续开展危化品重点企业深度检查指导,市级不少于10家,宿豫区不少于10家,其他县(区)不少于5家(不足5家的全覆盖),逐步提升深度检查指导的精准性,并严格按照《危化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分类处置,精准施策。持续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和检维修等特殊作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重大隐患和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信访举报涉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紧盯国务院督导组反馈的“四个清单”、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以及深度检查指导的问题隐患,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照《市委安全生产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逐条梳理,细化措施,全面整改。
5.持续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督促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落实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一园一策”风险管控整改建议,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风险管控提档升级,由安全风险(C级)升级为安全风险(D级),由化工集中区升级为化工园区。推进化工园区单独设立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配备专职监管人员不少于10名和安全总监,专业监督管理人员配比不低于专职人员75%。按照《化工园(集中)区封闭化管理建设指南》,有序推进化工园区实现封闭化管理。严禁沭阳循环经济产业园新建化工项目,对园区中原有化工生产企业加快实施“一企一策”整治,妥善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6.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推进精细化工企业组织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现有涉及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全流程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停产整改;强化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完善安全管控措施,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逐步加强本质安全诊断治理核查工作,组织并且开展自动化控制管理系统运作情况专项督导,确保企业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全方面提升企业“原料处理、反应工序、精馏精制、产品储存(包装)”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水平,持续压降易燃易爆炸等高危场所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大力推广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的技术方法的应用。
7.大力提升信息化建用水平。组织解读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三个区域标准,年底前完成危化品生产企业“五位一体”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督促18家重大危险源企业按照验收指南6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大力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信息化系统使用和数据应用,采用系统对接的方式由化工园区、县(区)、市逐级归集数据到省平台,对安全风险管控、人员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管理、特殊作业管控等情况做大数据分析研判,为危化品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8.持续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及时组织危化品安全监管干部参加应急部和省应急厅组织的网络自学、集中教学,组织安排重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前往仪征化纤跟班学习,邀请仪征化纤专家定期来我市开展专题培训讲座,全方面提升危化品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管理上的水准。严格落实新入职人员培训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不少于2周的要求,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组织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参加省应急厅安全培训,并负责培训其他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增强企业主动安全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摸清属地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学历和专业结构,推动企业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利用高校资源开展校企联合办班,提升企业人员的学历和专业技能。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建设专业化实训基地,提升公司工艺操作、仪表自动化和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能力。
9.深化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拓展2020年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成效,防止违法违规“小化工”死灰复燃、反弹回潮,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在5月下旬-8月底,再次组织并且开展违法违规“小化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动各地各部门再排查、再整治,不断巩固旧成果,整治新问题。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逐一梳理、滚动研判,紧盯不放、彻底治理,同时高度警惕新业态、新技术、新局势带来的苗头性问题,主动上前一步,确保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问题隐患全面起底。
10.持续强化油气管道和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深入推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规范化管理建设,推动企业强化经营流向管控,落实防止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油气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油气管道企业深入开展高后果区风险管控。